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党委宣传部,各地、州、市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有关单位人事(职称)部门,自治区各出版单位:
根据自治区职称评审工作要求,按照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工作安排,现将2021年度自治区出版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人员
在自治区出版社、期刊社出版编辑现职岗位从事编辑(包括美术编辑、数字编辑、技术编辑)工作并取得责任编辑证的技术人员和校对专业技术人员。
二、评审条件
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www.xjzcsq.com),点击“任职资格文件”查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出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三、申报时间
网上材料申报截止时间: 2021年11月5日;
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2日。
四、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职称申报人员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网站(www.xjzcsq.com)进行个人注册,选择相应的评审专业和级别,填写并上传申报材料。
(二)网上审核。职称申报人员注册登录系统后,按要求填报相关内容,完成网上申报,确认无误后提交。基层单位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和评审条件开展审核,并将审核通过人员的申报材料逐级提交至自治区出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五、申报材料内容及注意事项
(一)以下材料需将原件彩色扫描作为附件再上传或直接在网上进行填报。
1.基本信息:身份证(正、反面)、标准免冠照片。
2.学历学位:学历、学位证书。
3.专业技术资格: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4.责任编辑资格:出版专业职业资格登记证或责任编辑证。
5.个人工作简历。
6.实践能力、业绩成果:取得现任职资格以来本人编辑、策划、设计、校对的反映本人最高学识水平、业务能力的代表作的封面、版权页、封底;出版专业和相近专业论著(译著)(有标准书号ISBN)封面、版权页、目录、封底;在自治区级以上刊物或研讨会上公开发表、宣读的代表本人最高学识水平的出版专业论文。
7.授获奖项:取得现任职资格以来反映本人业绩成果的获奖证书。
8.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专业科目提供2021年度培训合格证书,公需科目提供2014年至2020年培训合格证书。
9.考核情况:连续五年(2016—2020年)的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正、反面)。
10.工作总结:取得现任职资格以来的个人业务工作总结,重点说明本人工作业绩和学识水平。
11.单位公示结果(见附件2)。
12.思想政治工作表现情况证明:包括政治立场、现实表现、工作业绩、廉洁纪律、工作态度等方面。同时,说明任现职以来是否出现过严重政治性、导向性、编校质量等错误,是否受到违纪违规处罚或其他原因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等(见附件3)。
13.其他相关材料。
(二)职称申报人员网上申报材料通过形式审核后,以下材料须报送原件,用纸质档案袋封装,并张贴申报材料目录(见附件1)。
1.在线打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A4纸、双面打印),需加盖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公章,有水印为有效。
2.学历、学位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出版专业职业资格登记证或责任编辑证,继续教育证书、公需科目网络学习合格证书。
3.论著或译著、论文、获奖证书。
4.单位公示结果。
5.思想政治工作表现情况证明。
6.其他荣誉证书及证明材料等。
(三)材料申报注意事项。
1.职称申报人员所填各项栏目必须上传印证材料及相关证明,各栏目要求扫描上传清晰的电子版材料,图片保存为*.jpg格式。漏传、错传、不传者一律视为无相关材料,因此所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人承担。
2.职称申报人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在网上申报时逐项填写材料,仔细检查核对,不得有含糊的词语,对表中的栏目无填写内容的应注明“无”(不得留有空格)。同时,提交自治区出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次数不得超过3次(含初次上报),对审核反馈需修改或补充的材料应及时按要求更正,第3次提交后申报材料仍不符合要求的,退回后当年不再受理。
3.职称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申报人员的学历学位、业绩成果、实践能力、获奖情况等所有申报材料认真审核,确保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公示结果,方可按程序上报。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核实,即退回该单位所有委托评审材料,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4.出版专业职业资格登记证或责任编辑证,其他荣誉证书及证明材料等上传至“其他附件或证明材料”栏目中。
5.对以复印件形式上报和上传的材料,由所在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并签署“已审核,与原件相符”意见,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六、申报工作要求
(一)相关事宜。
1.参加自治区“访惠聚”驻村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关于参加“访惠聚”驻村工作(含抽调到各级“访惠聚”办公室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予以职称政策倾斜的通知》(新人社函﹝2017﹞175号)要求执行(见附件4)。
2.申报自治区出版专业高级职称时,对职称外(汉)语考试、计算机应用能力不做硬性要求。
3.严格落实审查推荐责任追究制度,实行“谁审查,谁负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人员、直接责任人及其单位相关责任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18号)《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被处理单位三年内取消参评资格,个人五年内不得申报相应职称评审,并列入平台黑名单库。
(二)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严格审核申报材料,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申报、审查、推荐、公示等各环节工作。职称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及其人事(职称)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尤其是对申报人员思想政治表现、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聘任年限、学历学位、业绩成果、实践能力、代表作品、论著论文、获奖、继续教育、个人总结等内容严格审核。基层单位在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单位推荐意见和呈报单位意见栏时必须注明“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基层单位负责人、呈报单位负责人均需签字盖章。
2.职称申报人员应遵守个人诚信承诺制度,在职称申报中如实填报和提供个人相关信息,严格做到不剽窃或抄袭他人成果,不伪造学历、职称、培训、获奖等相关证书,不得搞虚假业绩。网上申报时,应在相关栏目填写:“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的,五年内不得申报相应职称评审并承担一切责任”。同时,在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时,应在最后一栏手工填写以上承诺语,未填写或填写不正确的不予受理评审材料。
3.2021年度自治区出版专业职称网上评审系统关闭时间拟定于11月5日24:00。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工作程序,增强工作透明度,做到政策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做好职称申报人员材料的审核和推荐工作,确保职称评审工作顺利进行。网上材料通过形式审核后,由单位人事(职称)部门统一将纸质申报材料原件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人员花名册(见附件5)、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办事机构工作人员花名册(见附件6)报送至自治区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4.根据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收费单位信息公示要求,职称评审费为:正高级550元/人,副高级500元/人。
联系电话:0991-3637540 (政策咨询)
材料报送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591号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出版处1308室
附件:
1.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材料档案袋(封面模板)
2.单位公示结果(模板)
3.思想政治工作表现情况证明(模板)
4.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继续教育、现场答辩免试审批表(模板)
5.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人员花名册(模板)
6.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办事机构工作人员花名册(模板)
自治区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
2021年10月15日
附件下载:f834cf6cddf9211ae2842ab5b9ac3549_0c0fab7be21333afcce08f7a17c6df39_8.docx
抄送: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