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职称工作统一安排,本年度自治区正高级工程师、正高级经济师、经济系列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干部院校教师、技工院校教师等5个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形式审核工作将于10月20日正式启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意事项
1、根据职称评审材料申报要求,职称社会化评价中心将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及不完善的予以退回(审核人员会注明退回原因),申报人员经修改后再次上报,修改再上报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1天,且上报次数不得超过3次(含初次上报)。
2、本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无需提交职称评审表。
二、缴纳评审费
本年度缴纳5个系列(专业)职称评审费将采用网上缴费的方式。已“通过形式审核”人员,请及时完成网上缴费。具体缴费流程详见附件。
自治区职称社会化评价中心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