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大中型企业人事(职称)部门,中央驻疆单位人事(职称)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规范职称评审管理,保证职称评审质量,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新人社明电(2019)40号〕和《关于向部分行业协会下放相关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权的通知》〔新人社函(2019)189号〕有关要求,经自治区工艺美术系列服装设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就做好2019年度自治区工艺美术系列服装设计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时间
201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从11月10日开始,12月10日前结束。
二、评审范围
(一)在自治区级企事业单位从事服装设计、服装制版、服装工艺等工作拟申报自治区工艺美术系列服装设计专业副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申报人应为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及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评审条件
自治区工艺美术系列服装设计专业职称评审条件,依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9年8月9日下发的《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艺美术系列服装设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文件执行。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职称管理系统(www.xjzcsq.com),点击“任职资格文件”进行查阅。
三、评审费用
职称评审费按照自治区新价非字(1991)66号文件《关于自治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和开支范围的通知》规定收取。副高级职称评审费为150元/人,中级职称评审费为80元/人,初级职称评审费为40元/人,以上收费均含证书费。请各评审人员务必于11月20日之前汇款,汇款请备注职称评审费。
汇款账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服装(服饰)行业协会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乌鲁木齐友好南路支行
账 号:3002013709026405042
行 号:102881001370
四、材料申报
2019年自治区工艺美术系列服装设计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继续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核、网上评审。
(一)网上申报
申报职称人员请登陆“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系统(http://www.xjzcsq.com)”,按要求填写个人申报材料,上传相关附件(均须原件扫描),网上申报流程及具体要求,请仔细阅读网站系统内的“帮助中心”。
(二)凡是通过法定证照、书面告知承诺、政府部门内部核查或者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等能够办理的,无需额外提供证明材料。
五、职称评审程序
(一)自主申报,单位把关。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实效性。重点审核申报人员学历、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论文、著作、获奖情况等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并且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方可按程序申报。
(二)材料审核,规范评审。
1.专业技术人员申请参加职称评审,需填写本人的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2.所有申报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需对照条件目录装订成册并附目录清单。复印件每页均须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查属实后,在空白处签字“已审核,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3.所在单位须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单位意见栏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
4.所有上传材料均须是原件扫描。如原件缺失,复印件需经单位人事部门核实并加盖印章确认(注明核实人姓名、电话,否则无效)后方可上传。
5.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评审材料时,所填各项栏目必须上传佐证材料或相关证明,对表中的栏目无填写内容的应注明“无”,不得留有空格。
6.学历证书,需同时上传国家教育部学信网证书的查询结果(网址:http://www.chsi.com.cn),若查询不到,请上传相关学历材料扫描件。
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评审系统上通过最终形式审核后,由各单位人事统一申报纸质材料。
需要报送的纸质材料包括:
1.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证书查询结果(原件、复印件);
2.现任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初级不需要提供);
3.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 2016-2018年度业务考核登记表(原件、复印件);
6.在线打印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双面打印)(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7.《申报职称材料专用袋封面》,登录职称评审系统——我的申请书,点击封面打印;
8.取得现任职称资格以来的个人业务工作总结(重点说明工作业绩和学术水平情况);
9.任现职以来,能反映本人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的专业论文、著作等刊物的封面、目录、文章内容(原件、复印件);论文发表日期截至2019年10月;
10.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原件(见附件1);
11.职称材料审核责任书原件(见附件2);
12.单位公示证明原件(见附件3);
13.申报人员花名册原件(见附件5,含电子版);
14.申报副高级职称资格评审人员,还需报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原件(见附件4,含电子版);
15.两寸免冠照片两张。
以上材料均装入档案袋中,复印件需对照条件目录装订成册并附目录清单。
(三)专家评审,社会监督。专家评审委员会按照民主评议、独立评审原则,严格按照《自治区工艺美术系列服装设计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办法(试行)》进行评审,评审会议试行封闭管理,确保评审质量。申报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需要进行论文答辩。评审会议结束后,对通过评审人员在协会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专家评审工作在2019年12月10日前结束。
(四)审核确认,上报备案。对公示无异议者,报工艺美术系列服装设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确认,通过评审名单。对通过评审人员,上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印发任职资格文件和证书。
六、其它事项
网上申报时间为2019年11月10日至11月20日,纸质材料报送时间截止到2019年11月26日。逾期申报不予受理,未经单位推荐不予受理。评审委员会审核申报人材料后,如告知申报人需要更改及补充的内容需48小时内补充并提交,逾期未补充的,视为放弃申报。
报送地址:乌鲁木齐市建设西路4号金谷大厦A座18楼D新疆服装(服饰)行业协会
联系人:刘 芳(13999226456) 努尔比亚(13999147121)
联系电话:0991-4557698(传真)
邮箱:937594451@qq.com
2019年度自治区工艺美术系列服装设计专业职称评审附件.docx
附件:1.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2.职称材料审核责任书
3.单位公示证明
4.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5.申报人员花名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服装(服饰)行业协会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