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新人社明电〔2019〕40号)要求,为认真做好2019年自治区工程系列煤炭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9年10月10日——10月25日。
二、申报范围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从事煤炭工作拟晋升工程系列煤炭专业工程师、助理工程师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评审条件
请查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系列煤炭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附件1)
四、网上申报方式及事项
(一)网上申报。申报人员、用人单位均须使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www.xjzcsq.com)填写申报信息,不得有含糊的词语,对表中的栏目无填写内容的应注明“无”,不得留有空格,所填各栏目必须上传清晰的佐证材料及相关证明,单位公示情况上传至“其他附件或证明材料”栏目中。上传材料不清晰或出现漏报、错报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人承担。
(二)网上审核。申报人对申报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所在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重点审核申报人员基本信息、学历、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聘任年限、工作业绩、论文、著作、科研成果、继续教育等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思想政治表现、工作简历、主要业绩、获奖情况等),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方可逐级提交至评审委员会。对于网报材料与纸质材料不符的予以退回,经修改后再上报。提交评审委员会次数不得超过3次,对于第3次提交后申报材料仍不符合要求的,退回后当年不再受理。
五、纸质材料申报要求
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审核后,由各单位人事(职改)部门统一报送以下纸质材料。申报材料用纸质档案袋封装,并张贴申报材料目录(附件2):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网上形式审核通过后,系统里双面打印)。在“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或个人总结)”栏的最后填写如下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的,五年内不得申报相应职称评审并承担一切责任”并签字,未填写或填写不正确的不予受理评审材料。基层单位推荐意见和呈报单位意见栏手工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并签字盖章。
(二)单位出具的思想政治表现情况证明原件1份,包括政治立场、现实表现、廉洁纪律、工作态度等方面的内容。
(三)《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1份。(附件3)
(四)任现职以来的个人业务技术总结1份。
(五)任现职以来,反映本人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的著作论文(发表在工程类专业期刊上的本专业论文、技术报告、著作、译著、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等)原件。在县及县以下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的理论代表作,须经同行业3名专家(副高以上职称)签字认可(附件4)。
(六)2016至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原件。企业单位另提供每年年度考核总名册及优秀比例。
(七)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学信网查询结果,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相关注册类证书原件。
(八)任现职以来的专业获奖证书、培训证书原件。
(九)其他证明材料。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19年10月15日至10月30日。对上述(一)至(四)项报送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留存,对(五)至(九)项内容进行查验后现场退回,无需提交复印件。
六、相关政策要求
(一)援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申报材料经派出单位(原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即可受理。
(二)在南疆地区、县级及以下基层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首次申报评审职称(以考代评的专业除外)可提前1年。
(三)参加“访惠聚”驻村、南疆学前教育支教和内地服务管理工作以及担任深度贫困村第一书记等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评审的,可免除当年继续教育(包括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学习。请以上人员提交《自治区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继续教育免试审批表》(附件5)一份。
(四)取得国家相关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并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可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
(五)严格落实审查推荐责任追究制度,实行“谁审查,谁负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人员及其单位相关责任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被处理单位3年内取消参评资格,个人5年内不得申报相应职称评审。
(六)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每年须完成不少于90学时的继续教育学习,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要求。2019年前完成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的,有效期顺延一年。
七、其他事项
望各单位接此通知后,按照时限要求完成网上审核和推荐工作(逾期端口将关闭),并将纸质材料及评审费报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煤炭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明德路102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东办公区206室),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系列煤炭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联系人:张燕 肯巴提
联系电话:0991-8880523、0991-8882316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991-3193501、0991-319361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