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党委宣传部,各地、州、市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有关单位人事处(人力资源部门)、自治区各新闻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新人社明电〔2019〕40号)要求,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领导同意,自治区新闻系列职称办公室拟定于12月初组织开展自治区新闻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时间安排
网上材料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11月5日24:00;
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0日。
二、评审范围
申报新闻专业高级记者(高级编辑)、主任记者(主任编辑)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评审条件
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www.xjzcsq.com),点击“任职资格条件”查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闻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四、申报方式
网上申报。专业技术人员登录自治区职称评审网站(www.xjzcsq.com),进行个人注册,已注册人员可直接登陆,选择相应的评审专业和级别,填写并上传申报材料,具体申报方法及流程见网站“操作指南”。
五、报送材料内容
(一)以下材料需将原件进行扫描作为附件再上传或直接在网上进行填报:
1.标准照、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学位证书;
3.连续五年(2014—2018年)的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正、反面);
4.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5.取得现任职资格以来的个人业务工作总结,重点说明本人任现职以来的工作业绩和学术水平;
6.在自治区级以上刊物或研讨会上公开发表、宣读的代表本人学识水平的新闻专业论文;
7.取得现任职资格以来反映本人学识水平、业务能力的代表作原件(主持策划过的重大报道、重要专栏、专题的代表作品,广播电视申报人员上传加盖公章的播出文稿);
8.任现职以来反映本人业绩成果的获奖证书原件;
9.继续教育证书,公需科目网络学习合格证书(2014年至2019年);
10.单位公示结果;
11.思想政治表现情况证明,包括政治立场、现实表现、廉洁纪律、工作态度等方面,同时说明任现职以来是否出现过严重政治性、导向性错误,是否受到违纪违规处罚或其他原因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等。
(二)以下材料须报送原件,申报材料用纸质档案袋封装,并张贴申报材料目录(见附件):
1.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职务资格证书,获奖证书,论文;
2.继续教育证书,公需科目网络学习合格证书;
3.网上形式审核通过后,在线打印《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推荐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各1份(A4纸、双面打印),需加盖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公章;
4.单位公示结果;
5.思想政治表现情况证明;
6.其他荣誉证书及证明材料等。
六、申报材料要求
(一)登录管理平台填写申报信息,并按要求扫描上传清晰的电子版材料(JPG格式),申报人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申报人上传材料不清晰或出现漏报、错报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人承担。
(二)职称申报人员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网上申报时逐项填写材料,仔细检查核对,提交新闻专业评审委员会次数不得超过3次,对于第3次提交后申报材料仍不符合要求的,退回后当年不再受理。
(三)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含申报人基本信息、思想政治表现、申报专业、业绩成果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公示文件等,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出具公示结果,方可按程序上报。单位须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单位意见栏手工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并签字盖章。
七、有关政策
(一)职称外(汉)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申报自治区新闻系列高级职称时,外(汉)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硬性要求。
(二)继续教育学习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每年须完成不少于90学时的继续教育学习,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2018年完成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的,2019年继续有效。参加自治区新闻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和自治区人社厅举办的网上公需科目学习,并取得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和公需科目网络学习合格证书。
(三)参加“访惠聚”驻村工作、驻村管寺、南疆学前教育支教和内地服务管理工作以及担任深度贫困村第一书记等专业技术人员,由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经相关职能管理部门核实,填写《自治区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继续教育免试审批表》(人社厅官网下载),并经所在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自治区区属各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审核后,可免除当年继续教育(包括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学习。
其他相关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明确自治区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关于做好当前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对参加“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驻村工作专业技术人员予以职称政策倾斜的通知》等,可在自治区人社厅官网、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查阅。
八、有关要求
(一)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及其人事(职称)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材料的认真审核。对申报人员思想政治表现情况、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聘任年限、学历学位、业绩成果、实践能力、代表作品、著作论文、获奖情况、继续教育学习情况、个人总结等内容严格审核。参加职称评审人员进行网上申报的同时,还须提交纸质版职称申报材料,经本单位审核通过后,对审核情况填写明确意见,按要求签名、盖章。经主管单位初审通过后,再将所有材料上传、报送至自治区新闻系列专业委员会进行审核。
(二)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制度。专业技术人员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时,应在最后一栏手工填写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的,五年内不得申报相应职称评审并承担一切责任”,未填写或填写不正确的不予受理评审材料。
(三)严格落实审查推荐责任追究制度。实行“谁审查,谁负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人员、直接责任人及其有关部门(单位)相关责任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监察部令第18号)、《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被处理单位三年内取消参评资格,个人五年内不得申报相应职称评审,并列入平台黑名单库。
(四)今年自治区新闻系列职称网上评审系统关闭时间拟定于11月5日24:00。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请及时组织申报并认真审核拟上报的职称材料,网上通过形式审核后,由单位人事部门统一将申报材料原件按要求报送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新闻处。职称评审费:副高级450元/人,正高级500元/人。
地 址:乌市健康路2号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新闻处
联系电话:0991-2391445、2391412(政策咨询)
0991-3193615、3193501(技术服务)
附件:自治区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材料档案袋封面
自治区新闻系列职称办公室
2019年9月2日
抄送: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