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自治区建筑工程、房地产经济专业 职称评审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现将2019年度自治区建筑工程、房地产经济专业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参加自治区建筑工程高中初级、房地产经济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人员。
二、培训内容
根据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规定,分不同专题讲授建筑工程、房地产经济相关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等。
三、培训方式和培训地点
全脱产集中面授培训
培训地点:新疆建筑设计研究院建设行业职工教育培训中心
地址:乌鲁木齐市红山路16号时代广场D座29楼
市内乘:BRT2号线、BRT71号线、902路、528A路、536B、7路、17路、157路、61路、62路、73路、35路、58路西大桥站下车即到。
四、培训费用
按照自治区发改委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五、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一)申报人员登录新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平台(www.xjzcsq.com);
(二)点击参加自治区评审登录进入系统(没有用户名的请先注册),在左侧菜单“我的主页”选择继续教育,进入“继续教育报名”页面,首次报名请点击“新增报名”;
(三)进入报名页面,选择相应的系列、专业、级别,根据页面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相应附件,提交成功后待培训机构审核通过后、可打印报名表,表示报名成功。按培训机构指定的时间前往培训地点参加培训。
六、注意事项
1、报到时请携带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及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2、 报名学员请加入“2019年建筑工程职称继续教育”QQ群,群号 707556882,以便及时沟通管理。
联 系 人: 宁浩羽 曾月
培训机构报名咨询电话:0991- 8867689、8801117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991-3193501、3193615
新疆建筑设计研究院建设行业职工教育培训中心
2019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