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通信管理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自治区信息通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新通办函〔2017〕97号
中国电信新疆公司、中国移动新疆公司、中国联通新疆分公司、中国铁塔新疆分公司,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7年高级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2017年度自治区信息通信专业高级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自治区范围内从事信息通信专业的科研、开发、设计、规划、维护、管理、工程建设、技术咨询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不受身份和单位性质、岗位职责和结构比例限制均可自主申报。
二、申报方式
(一)采用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的报送方式。凡符合自治区信息通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详见新人社发[2012]204号) 的申报人员,请登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系统”(http://www.xjzcsq.com/)网站,按“帮助中心”栏目的要求进行申报材料的填写和报送。
(二)申报人员在进行网上申报的同时,须将纸质材料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进行审核,各电信企业区公司人事部门负责对各地分公司上报的材料进行复核并汇总报送至新疆通信学会进行复审。
三、需要报送的材料
申报人员在网上初审通过后,还应提交以下纸质材料以备复核:
(一)《自治区信息通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各单位报送评审材料时,用Excel编辑打印的《自治区信息通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汇总表》一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见附件3),一式一份。
(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此表为网上申报审核后自动生成,在线打印,并加盖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公章。一式两份,使用A4大小纸张,双面印制。
(四)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推荐表。此表为网上申报审核后自动生成,在线打印,并加盖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公章。一式一份,使用A4大小纸张,双面印制。
(五)继续教育证书。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周期内参加通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取得的专业科目《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和历年公需科目合格成绩单。
(六)论文、论著。任现职以来发表的符合评审条件的论文著作原件和发表篇目复印件。
(七)提供本人正面彩色1寸照片4张(其中贴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2张)。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人员请于2017年9月25日前(逾期端口将关闭)登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系统”网站进行申报。申报成功后纸质材料请于2017年10月15日之前报送新疆通信学会,逾期不予受理。
(二)网上下载打印的评审表须与上报的表格内容一致。申报的纸质资料均须电脑扫描原件后网上报送。
(三)申报人员任职期间如有工作单位变更,调动前的业绩需由原单位证明确认。
(四)所有以复印件形式上报的材料,由所在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并签署“已审核,与原件相符”意见。
(五)申报人员需参加信息通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考试,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答辩评审。答辩论文电子版(请注明答辩论文)于2017年10月25日前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七)参与自治区“访惠聚”工作住村的专业技术人员,当年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的,由个人申请,单位审核,经同级“三民办”核实,可免继续教育学习和资格考试。
(八)各单位对信息通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支持员工报名参加评审,做好各项基础工作,严格执行自治区职称评审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尽职尽责,共同做好自治区信息通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对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伪造证件、工作经历、论文、成果、考试成绩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经查实后取消评审资格或已取得资格,并自查实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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