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人社明电〔2016〕29号
关于推荐2016年度少数民族科技骨干
特殊培养人选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人事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切实做好第五批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工作,确保培养人选推荐质量,现就2016年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选范围
自治区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包括非公有制企业)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少数民族中青年科技骨干。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按《2016年新疆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计划表》(附件1)确定的专业推荐。
二、人选条件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组织纪律性,具有良好的思想和职业道德,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
(二)年龄在45岁以下(含45岁),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汉语听、说、读、写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三)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部分紧缺专业或南疆四地州,学历和专业技术职务可放宽至大专学历和初级职称),专业技术理论知识扎实,具有一定课题研究、项目开发能力,是本单位的业务骨干或学科带头人。
三、培养方式
按照“用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派往疆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或企事业单位进行培训学习。
四、培养经费
学习期间学员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补助由国家财政和自治区财政全额支付。
五、材料申报
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报送纸质材料相结合的方式逐级上报。
(一)网上申报。由个人登录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网(www.xjzcsq.com) [少数民族特培]栏目进行申报,按要求在网上填报《少数民族特培学员申报表》(附件2),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后,依据职称申报流程逐级审核,各 地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有关单位人事(职称)部门登录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网[少数民族特培]栏目进行严格审核,填写《2016年申报少数 民族科技骨干特培人员名单汇总表》(附件3),一并提交。(填写过程中请参考网站相关业务指南,遇到问题可通过电话:0991-3193615、 3689696、2887709进行咨询。)
(二)纸质材料报送。
个人在网上填写完申请材料并提交后,在系统中自动打印《少数民族特培学员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逐级上报,由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局、自治区各有关单位人事(职称)部门严格审核汇总后,填写《2016年申报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培人员名单汇总表》(附件3),一并报自治区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厅。
(三)推荐为疆外培养的人员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推荐为疆内培养的人员报自治区职称社会化评价中心。
(四)报送时间。网上申报时间:2016年3月10日—4月15日;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16年3月20日—4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组织领导
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培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服务自治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要求,把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工作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 所需专业技术人才紧密结合,加大宣传,精心组织,抓紧落实,切实把德才兼备的优秀少数民族中青年科技骨干推荐上来。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推荐人选工作,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确保学员的参训率。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专家评议,确定学员名单后,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放弃培养或变更培养人选。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系人:艾克拜尔、刘刚
联系电话:0991—3689693、0991—3689915
自治区职称社会化评价中心
联系人:牟莹莹
联系电话:0991-3689899
附件:
1.2016年新疆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计划表.doc(下载)
3.2016年申报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培人员名单汇总表.xls(下载)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