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二〇二〇年建筑工程专业
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规定,为提高我市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和管理水平,增强创新能力,结合哈密实际情况,我市将举办2020年建筑工程专业初、中级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哈密区域内各企、事业单位从事工程系列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形式
培训采取网上授课,在哈密职业技术学院网络学习平台以讲座的形式进行,培训课时72学时。
三、培训内容
公共课:《精准扶贫》、《计算机应用》、《创新能力》、《新冠疫情防控》、《管理者角色定位》、《如何解除职场压力》、《改变自我行为的方法与技术》、《礼仪就是生产力》、《健康教育》、《执行力、领导力及沟通能力提升》、《法律法规》。
专业课:《专业技术人员相关政策》、《城乡规划主要思想演变》、《临时用电与脚手架应用技术》、《新型建筑材料性能与应用》、《建筑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探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建设规范标准》、《建筑工程管理》、《政府投资项目的造价管理》、《急救知识》。
四、报名、培训时间与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8月10--12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培训时间:2020 年8月15日至8月26日(周六、日不休息)
培训方式:哈密职业技术学院网络平台
联 系 人:张代玉0902-2314638 热衣汗古丽18160380263
五、考核与发证
学习期满考核合格者,由哈密市人社局审核并颁发《继续教育证书》,该证书是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聘任和晋升高一级职称的必备条件之一。
六、收费标准
按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新计价费[2004]518号文件规定执行。
七、其它事项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第八条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应当保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保障继续教育期间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及时通知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做好报名工作。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1、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2、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岗位培训登记表》1份;3、有继续教育证书并且未填满的带上证书。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岗位培训登记表》
(要求A4纸双面打印)
哈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哈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二〇年八月一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岗位
培训登记表
姓 名 | 性 别 | 族 别 | 贴照片处 | ||||||||||
出生年月 | 文化程度 | 大专 | 证书编号 | ||||||||||
从事专业时间 | 参加工作时间 | ||||||||||||
职位职称 | 专业名称 | 单位 | |||||||||||
成 绩 记 录 | |||||||||||||
科 目 | 课 时 | 成 绩 | 学 分 | ||||||||||
承办培训单位意见 |
年 月 日(盖章) | ||||||||||||
本单位人事部门意见 |
年 月 日(盖章) | ||||||||||||
继续教育主管部门意见 |
年 月 日(盖章) | ||||||||||||
说明:1、此表由承办培训单位认真填写,既是学员登记表,又是成绩登记卡,也可作为上岗培训凭证。2、学员结业后,凭此表参加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考核登记。3、此表由各单位人事部门存入本人档案。4、此表由各级人事部门统一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