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人职定字〔2017〕7号
关于批准王瑞等32位同志取得相应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市直各相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新人社发【2013】101号文件精神,经审核,现批准胡玉凤等31位同志自2017年12月29日起取得相应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一、 哈密领先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人)
助理工程师:胡玉凤
二、 哈密市矿山救护队(5人)
工程师:王森、刘建国、李北康、熊法政、袁永涛
三、 哈密地区宏建工程施工有限责任公司(7人)
助理工程师:郝琛、陈文贵、张曼雯、陈雪莉、王梓瑄、蒋廷玮、赖俊贤
四、 哈密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8人)
助理工程师:张嘉航、杨嘉鸣、张晓梨、侯育彬、王勇刚、迪力夏提·尼牙孜、何宇、牛建文
五、 哈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1人)
工程师:古再丽努尔·阿尔肯
六、 哈密德远人力资源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人)
助理工程师:马海峰
七、 哈密市无线数字电视中心(1人)
助理编辑:贺梓玥
八、 哈密人民广播电台(2人)
助理编辑:罗融、朱蕙菡
九、 哈密电视台(4人)
助理记者:何琪娜、聂宇嘉、刘梦菂
助理编辑:王改艳
十、 哈密市中心医院(1人)
助理馆员:陈晓华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专业技术 任职 中(初)级 通知
哈密市人社局 2017年12月29日